2020年9月27日星期日

Family Sponsorship境內定境外申請?

Family Sponsorship境內定境外申請?

好多時候都有人問究竟境外申請定境內申請好?我搵到以下呢個post睇下大家有冇諗法?

Ref: https://m.facebook.com/groups/163261757642193?view=permalink&id=561161657852199

請問如果想申請太太入加籍, 在香港申請跟在加拿大申請有什麼分別? 如果在入境後才申請那等候的時間 是不是會計算在內?

  • Inland sponsorship - your wife can have working permit after applied 3 months . So she can start to work meanwhile waiting PR card
  • Outland sponsorship - cannot apply working Permit.
  • Generally Outland will be faster, still depends
  • 你申請PR以等同加籍。 香港申請如果被拒絕有權再上訴,如果喺當地申請被拒絕就好似冇得上訴。 人哋話香港申請時間快啲,不過近排就好難講。 如果喺加拿大當地申請嘅話, 你在加拿大嘅期間都計算在移民監。 即係喺佢approve你pr之前喺加拿大嘅時間都會計算在內。 我就香港申請 半年到就批咗 以上係純粹個人理解 唔知有冇講錯
  • 都要case by case嘅。 咁有啲人會想喺移民之前借錢買樓。如果你用返當地嘅收入會比較難,當然啦你好有錢嘅話咁就冇所謂啦😝 我就係冇錢所以就係 香港申請順便做埋mortgage
  • 首先要申請做PR先,5年內住滿3年再申請入藉。在香港或加拿大申請基本上無大分別的,需時人人唔同,case by case,亦視乎你提供嘅文件準成度有幾多。但在港申請要加埋回加拿大意向說明。未有PR身份前在加拿大亦當居留計算,一日當半日計,max 180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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